邹斌律师网

gzjingguan.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2013-01-11 14:50:44 来源:张静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来源于三种方式:(1)原始取得。即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2)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继承取得。是指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可见法律对林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即商品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而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未明确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

    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虽然不能继承,但是承包户因承包经营所取得的收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如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村民将户口迁出村后,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则不发生继承。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土地纠纷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办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用协议纠纷、拆迁补偿等案件。本团队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广州征地拆迁律师电话:13450371406(张静),

广州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2119

大家都在看

广州公司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