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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全家迁入城市或全家死亡承包土地要收回吗
2013-01-11 15:56:12 来源:张静
承包方整体消亡,土地流转后的受让方能否继续履行至期满?
承包方整体消亡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户整体外迁与整体死亡导致承包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同,因此对承包户整体死亡的,参照本条规定处理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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