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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2013-01-11 16:58:39 来源:张静
农民咨询:
自己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补偿款应该归谁,该土地所缴的农业税是否应该继续照交?
律师解答:
征地补偿款分为四部分,补偿款应该归谁,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条例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征地事务机构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归所征土地的所有者所有,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足以保持被安置人员原有生活水平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将部分土地补偿费用于安置。
土地被征用后,所征土地相应的农业税应该全部免除。具体手续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持有关批准文件逐级申报,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被征用土地的数量进行相应的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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