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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打官司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2013-01-23 16:18:59 来源:张静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的男朋友分手了,可是她的男朋友现在就是不和他分手,还威胁她,让她在她现在的地方呆不成,还说让她家里死一个人,这样算不算恐吓呢?还经常去她的单位去找她,还说要和她打官司让她还两个人一起花的钱,上电视台曝光等。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我想问这些都是通过QQ说的,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吗?
律师解答:
你朋友曾同居的男子确实构成了恐吓,QQ上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须证明QQ上的人即该男子。但根据我国法律,对于该行为,无法提起民事诉讼,只能按照刑事或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则您的朋友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会立案处理。不过从您描述的事实看,该男子的行为可能还无法构成犯罪,因此,提起刑事诉讼的可能性很小。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根据您描述的情形,该男子的行为应当属于了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因此,您的朋友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该男子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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