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斌律师网

gzjingguan.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佛山打工仔锯掉手指,与老板私了吃了大亏

2013-03-07 15:23:10 来源:张静


佛山打工仔锯掉手指,与老板私了吃了大亏

孙某是一名外来打工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在龙江镇一间属个体户性质的家具厂做工。去年4月初的一天,孙某遵照老板的安排操作电锯开料,手里的木料突然断裂,电锯锯掉了他的左手拇指和小指。

住院治伤期间,孙某做工的家具厂老板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3个月以后,孙某治疗终结,区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依法鉴定孙某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当年7月,孙某与老板达成赔偿协议,老板依协议赔偿了他1万元。协议约定,老板在赔偿了一万元之后,对孙某以后因工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不负责。

很显然,孙某获得的1万元赔偿,与他实际受工伤程度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差悬殊。

拿到1万元赔偿金之后,孙某竟然在长达三个月时间里,以为自己应该获得的赔偿只有这么多。9月底,孙某从一名较有法律知识的老乡那里得知,他被老板骗了。于是,当年10月初,孙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指望获得他应该得到的工伤赔偿。遗憾的是,家具厂属个体户性质,不具备法人资格,仲裁部门不能受理他的申请。孙某遂于10月中旬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64000余元,及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67000余元。

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曾努力居中调解,但孙某和老板之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老板与孙某在其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达成协议时,作为一名智力正常者,孙某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应该知道自己该从老板那里得到多少赔偿,因此孙某与老板达成的协议,在法律上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孙某在得到1万元赔偿金之后,在长达三个月时间里一直没有再向老板要求增加赔偿费,事过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再反悔,要求老板赔偿伤残者生活补助费,显然不合理,法院无法支持孙某的诉讼请求


金牌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诉讼代理,劳动工伤赔偿代理,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
劳动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静)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2119

大家都在看

广州公司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