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斌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卖房办全权委托公证书有什么风险?
2014-09-04 16:29:14 来源:
咨询:我通过房产中介卖房,中介帮我找到了一位买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随后,我找中介和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房人以其爱人在国外为由,要求我和他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我委托他全权处理房屋。买房人说合同上就是这么签的,我仔细看了合同,确实未约定房屋过户,而是约定办理委托公证。请问,如果办理委托公证对我有风险吗?我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吗?
律师解答:如果办理委托公证,对你有风险。因为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
你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在多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房产律师团队电话:13450371406(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 大家都在看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