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斌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广州行政案件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2015-01-08 15:58:26 来源:
1、行政案件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曾经代理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直面了“立案难”问题。诉状递交到法院后,法院告知需要由立案庭法官(甚至是行政庭法官)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并且不给开收据。
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有关审查立案制度的规定有了新的突破,即: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该规定所确立的“立案登记制”实际上降低了立案门槛,法院收到诉状之后不得进行实体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应予立案。但是对于这一条文在司法实践的执行情况会如何,还需要拭目以待。
2、公民知情权、受教育权等权利收侵犯可以打行政官司吗?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权利的范围,新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将原“人身权、财产权”扩大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行政法律已经不能仅仅限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保护公民知情权、受教育权等权利,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则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金牌状王行政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行政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执业经验丰富,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办事,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利益。服务范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征地拆迁民告官等案件,欢迎咨询。
金牌状王行政律师团队电话: 13450371406(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 大家都在看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